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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4〕4号)及《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安排。

一、院系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名额

学术学位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6

学术学位

0710Z1

生物信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

学术学位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学术学位

100102

免疫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9

学术学位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1

学术学位

100701

药物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二、复试基本事宜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30日左右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院系,所有考生(包含报考仅在一个院系招生的专业的考生)均须选择院系

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一志愿考生报到,提交报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地点:崇医楼107会议室

4月2日-4月4日

完成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将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

4月8日前

完成一志愿校内调整(考生在同一专业申请学院间调整时,须按申请学院要求重新提交复试材料,重新参加调整后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程序同第一志愿考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公示复试拟录取名单

4月22日前

公示调剂名额信息,开展校外调剂

4月29日前

报送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

调剂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

(二)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取消笔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测试(30分)、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40分)、科研素质(30分)三个方面。

考察重点: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三)报到及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崇医楼107会议室

3.报到流程: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带上复试材料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崇医楼107会议室,现场设置好各专业报到处,各位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相应的报到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3664820)

4、复试流程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和个人简历5份(复试当天提交,务必写上四、六级成绩,简历上请不要出现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前一小时到达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考生现场抽取复试顺序,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复试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复试考场,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离场等指令。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向考场内的工作人员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在试题库中抽取试题,随后作答,考生面试完后退出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四)报到材料

1.必须材料:

(1)本人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个人简历5份(复试当天提交,务必写上四、六级成绩,简历上请不要出现姓名和联系方式

(11)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材料: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拟录取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一是初试成绩;二是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三是复试成绩中的“科研素质”。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公示拟录取名单两天内发送到指定邮箱:sky@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3664820;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