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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4〕4号)及《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经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调剂标准

我院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遴选原则:按符和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遴选,总分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

具体调剂专业与名额请关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后续通知。

二、调剂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教育部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预计4月8日左右

学校开放调剂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4月10日前

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

4月12日前

开展调剂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将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

4月22日前

完成所有专业调剂

4月29日前

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取消笔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测试(30分)、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40分)、科研素质(30分)三个方面。

考察重点: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三)报到安排

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带上复试材料到指定报到地点,现场设置好各专业报到处,各位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相应的报到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3664820)

具体报到时间与地点请关注生命科学研究院官网后续通知。

4.复试流程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带上准考生、身份证和个人简历5份(务必写上四六级成绩,简历上请不要出现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前一小时到达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考生现场抽取复试顺序,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考生进入复试考场进行复试,其余考生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复试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复试考场,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离场等指令。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向考场内的工作人员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在试题库中抽取试题,随后作答,考生面试完后退出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五、报到材料

(一)必须材料:

1.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个人简历5份(务必写上四六级成绩,简历上请不要出现姓名和联系方式

11.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材料: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录取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一是初试成绩;二是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三是复试成绩中的“科研素质”。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公示拟录取名单两天内发送到指定邮箱:sky@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3664820;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29日